原标题:洱源县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8年,洱源县人大常委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为新时代洱源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突出重点,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民生工作、生态建设、司法工作加强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支持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把新方略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组织执法检查1次、代表视察3次,专题调研2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做出审议意见12项。
服务大局,依法决定取得实效。始终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按程序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制定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贯彻实施意见》,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先后审查批准了洱源县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审议了洱源县人民政府提请接收2018年新增债务资金和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研方案、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贷款等2项议案,并依法做出了相关决议、决定。
改进服务,代表作用有效发挥。切实改进代表服务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下功夫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代表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注重增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确保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知情权。认真完成州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的推荐工作。扎实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保证了代表建议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复率达100%,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履职尽责,服务指导强化到位。认真抓好挂钩联系的交通、城建、环保、旅游、水利、文体等方面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抓实河长制督查工作和脱贫攻坚,坚持深入一线,尽职尽责协调解决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配合省人大完成对《洱海保护条例》《大理州湿地保护条例》、宗教场所管理的专题调研,配合完成省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对洱源县洱海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的督察;配合州人大完成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洱海流域截污治污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对《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认真抓好挂钩联系镇乡工作,特别抓好挂钩扶贫村的“挂包帮”、“转走访”各项工作,切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指导镇乡人大主席团开好人代会、主席团会、搞好视察和执法检查工作;定期与县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一如既往地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办好《洱源人大工作简讯》月刊,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代表履职等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增强民主法制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转变作风,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履职机制。及时制定、修订了《洱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洱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问一评”工作监督暂行办法》,在机关内形成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职责明确、分工合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清正廉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查找问题、汇聚共识,切实增强机关凝聚力;扎实抓好州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增强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形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树立良好对外形象;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不断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通讯员 尹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