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2026年“三月街”民族节期间经营行为的告知书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关于规范“三月街”民族节期间
经营行为的告知书
(第3号)
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三月街”市场经营行为,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三月街”民族节活动有关事宜的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三月街”民族节期间开展摆摊行医、义诊、针灸、开方抓药等诊疗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二、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须提前向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应与审查批准内容一致。未取得证明擅自发布的,将依法予以相应处罚。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单独发布广告。
三、公共场所各经营户须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卫生管理。涉及食品销售的单位,须同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告知。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