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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在“我”贵在“实”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 09:14:00  来源: 云南网-大理日报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在“我”贵在“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要突出主动,重在“我”。党员干部要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内生动力,切实担起“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不断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本领,深入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狠抓“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领办”,带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引导广大党员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自觉,切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让为民办实事蔚然成风。普通党员要立足自身岗位实际情况,考虑普通党员能办的“实事”,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办事计划,要做到实在,不好高骛远,千万不能“虚办”,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要做“切实有益的事”,确保每一件实事都能扎实推进,并取得实际成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要立足自身,贵在“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什么岗位的党员干部,就思考什么岗位的“实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能做表面文章,必须实事求是,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时候,工作要实,结果要真,要做到实实在在,不好高骛远,脚踏实地一步步干、一件件做,在深思熟虑、多方考量、反复论证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做到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要让群众得实惠。办“实事”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得实惠,真正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群众才会满意。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在“我”贵在“实”,关键在于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切勿“雷声大雨点小”,防止“虎头蛇尾”把好事办坏、把实事办砸。“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做到知行合一,从小事做起,从群众需求的事情入手。要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要用心、用情、用力,把“实事”办成让群众记得住的好事。(赵儒昌)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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