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祥云:公证服务惠民便民促和谐
去年以来,祥云县公证处坚持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为主线,构建群众触手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以“公证服务与法律援助双覆盖”为抓手,通过政策惠民、措施得力、宣传到位,公证的办理助推了惠民工程实施,为群众享受政策优惠提供便利,提升了公证处的公信力。
祥云县公证处为履行社会责任与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对接,直接成为法律援中心工作站点,为经济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群体提供各种公证费用减免的服务,全年共办理减免费用公证业务15件,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2020年5月25日,祥云县祥城镇水井坊村程某花在子女陪同下,到公证处咨询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程某花丈夫余某宣于2019年11月1日死亡,生前在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有存款。家属因取款时银行需要提交遗产继承公证书未果。经过公证员审查余某宣与程某花夫妻生有5个子女,余某宣遗产共有继承人较多,直接办理继承公证容易发生纠纷。经过法律政策宣传,接受了办理程某花是被继承人余某宣法定继承人之一,具有领取和保管存款的资格。在审查中还发现申请人程某花是老年人、低保户,其经济困难,属于可以享受法律援助政策对象。公证员协助申请人到祥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并指派公证处为该公证事项提供法律援助,免除了程某花需要缴纳的公证费用,当日申请人程某花在公证处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书。“这件事虽然不是很大,但也需要我们秉承着为民服务的理念才能办好。”公证员朱仕华说。这起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是祥云县公证处围绕服务民生,建立保护未成年、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重点对象,实现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双覆盖,对困难群众享受减免服务费用办理公证人性化服务的一个缩影。
2020年5月20日,祥云县伍家村杨某明到公证处咨询办理母亲杨某香死亡后遗产公证。其母亲杨某香2018年3月15日去世,生前在邮政储蓄银行有存款。杨某明因取款时银行需要提交遗产继承公证书未果。经过公证员审查,杨某香父母配偶均已死亡,杨某香遗产共有继承人3人,而且其中一人失踪。直接办理继承公证容易发生纠纷并留下纠纷隐患。经过法律政策宣传,杨某明接受了他作为“被继承人杨某香法定继承人之一,具有领取和保管存款的资格并与其他继承人依法进行分割”的公证。在审查中还发现,申请人杨某明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其经济困难,属于可以享受法律援助政策对象。公证员协助申请人到祥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并指派公证处为该公证事项提供法律援助,免除了杨某明需要缴纳的公证费用,为他减轻了负担。当日,申请人杨某明在公证处顺利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书。
“向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我们公证员应履行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在这项公证事项的办理中虽然涉及金额较小,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帮助。”公证员杨丽萍说。祥云县公证处正是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法治扶贫”载体,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在预防法律纠纷、疏解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解决法律难题方面的作用,为贫困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帮助和法律保障,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芮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