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涧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南涧县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以“书记工程”、高位推动、健全整改责任机制、合力监督、列为考核内容等举措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南涧县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通过“书记抓”“抓书记”,压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高效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并制定了《巡察整改督促检查工作办法》,由巡察组将每轮巡察反馈意见分别报送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带队到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问题反馈,这样既使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掌握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又压实了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高位推动了巡察问题的督促整改。同时,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事项细化成责任清单,在年度考核中逐项对照检查,对没有完成整改责任清单的事项进行扣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截至目前,南涧县委共组织开展了12轮巡察,对7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占全覆盖任务数的96%;对15个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占总任务数的187.5%;对8个乡镇和15个县级部门进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81个村(社区)百分百实现巡察全覆盖。共发现各类问题1865个,平均每个党组织发现问题11个、移交问题线索77件,办结76件,问题线索初核率84%;立案查处33件39人,成案率42.8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4人、问责9人、组织处理3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容错纠错一起5人,累计清退违规资金736万元。(杨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