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12月24日至25日,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一是认真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落实。此次会议对全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了“三问一评”工作监督的最后“一问”和“一评”,通过“三问一评”,有力推动了项目落实,既体现了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成效,也体现了州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本次常委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按时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常委会办公室要将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形成文件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相关专工委室要加强与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本次会议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调研报告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抓紧做好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本次常委会议已经作出决定,大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0年2月13日至17日在下关召开。这次会议是在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州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把材料准备、会议服务、会风改进等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大会筹备秘书处要对各类会议文件、材料、证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会议依法有序、圆满成功。
12月24日至25日,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雄主持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云川、许映苏、洪云龙、王兆炜、李东、王正林,秘书长茶兴培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草案)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草案)》;《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及报告人;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委关于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研究办理结果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州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等。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对全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关于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对州人民政府部门承办代表重点建议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结果的报告。
李雄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是今年召开的最后一次常委会议。过去一年,在州委的领导下,在州人民政府、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支持配合和全州各县市人大、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州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协作、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州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力推进洱海保护、脱贫攻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促进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就抓好近期工作,李雄强调,一是认真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落实。此次会议对全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了“三问一评”工作监督的最后“一问”和“一评”,通过“三问一评”,有力推动了项目落实,既体现了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成效,也体现了州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本次常委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按时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常委会办公室要将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形成文件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相关专工委室要加强与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本次会议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调研报告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抓紧做好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本次常委会议已经作出决定,大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0年2月13日至17日在下关召开。这次会议是在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州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把材料准备、会议服务、会风改进等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大会筹备秘书处要对各类会议文件、材料、证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会议依法有序、圆满成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州监察委员会、州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列席会议。(记者 罗帮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