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祥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助力脱贫攻坚
近年来,祥云县不断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制定出台了《祥云县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方案》《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祥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实现农村低保保障线与脱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力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认真开展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将农村低保对象中符合建档立卡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截至2018年12月,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共21355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5.6%;城市低保对象共7926人,城市低保覆盖率为8.1%;特困供养对象113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对象5032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5.15%。2018年,全县发放农村低保4939.92万元、城市低保3319.73万元、特困供养817.2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对象低保金1224万元、建档立卡对象特困供养金79万元。
同时,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保障机制,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定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医保,并全部纳入“一站式”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政策范围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的比例分别给予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民政医疗救助报销达到90%,切实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力度,确保不发生因病致贫返贫现象。2018年,全县共发放医疗救助金645.72万元。
针对临时困难救助,通过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或是享受低保后仍存在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同时,积极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三丧失”特困户救助工作。(特约记者 杨家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