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警调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2月17日,弥渡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将该案立为放火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刑事拘留。经鉴定,该森林火灾案件过火面积为568.6亩。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2月14日,弥渡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已依法对张某提请批准逮捕,3月15日根据弥渡县检察院批复,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依法取保侯审,3月29日,弥渡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将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警示:故意纵火烧毁山林,法律必将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