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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线路故障隐患大 碰火难免易烧山——大理市海东镇“2•09”森林火灾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1:16:36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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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后的地面。大理市森林公安局 供图

  云南网讯 2019年2月9日13时25分左右大理州大理市海东镇文笔村后山发生森林火灾,此次火灾共投入1505人(其中:武警支队200人,部队官兵300人,森林消防支队120人,消防队伍45人,专业队480人,干部群众360人)和消防水车6台,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调派的4架直升机灭火,明火于2月10日22时45分全部扑灭,火场过火面积约950亩。

  据悉,火灾发生后,大理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过大量的走访和对起火现场的仔细调查,民警在已经燃烧过的最先起火位置附近的焦地上发现南村站10千伏挖色线文笔支线19号杆上固定中相线路的瓷瓶碎片,通过进一步勘察后发现电线杆上的中相线路脱离固定的位置,且地面上有熔化金属残渣。在走访中文笔村村民反映,在发现火情前村里突然停电。民警在供电部门调取当天的供电数据时发现,该时间段南村站10千伏挖色线文笔支线供电数据记录显示有异常。经过鉴定和大量工作,本次森林火灾确定为线路碰火引发。

现场勘察。大理市森林公安局 供图

  本案违反了《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25条:在森林防火区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47条第1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查明火因后,将依法追究肇事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警示:电力部门应加强日常电网线路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为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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