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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7日 17:32:24  来源: 云南网-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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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大理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昨日上午,大理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州委书记陈坚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袁丽娟主持会议。

  陈坚指出,2012年以来,大理市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教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化思想认识,继续保持之前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清醒认识创建工作的教训和不足,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补齐短板,切实做好大理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陈坚强调,今年是大理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一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央文明办《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年)》,突出大理市生态文明和生活文明两大特色,以超常的措施、严实的作风,注重抓在日常、抓在平时,注重市民文明行为习惯的培育养成,把创建工作成果融入广大市民一点一滴的日常生活中,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考评体系,着力抓实城市基础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市民素质教育、民生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宣传发动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州级层面要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参与,市级层面要落实主体责任,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会上,大理市汇报了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彭斌、洪云龙、李泽鹏、傅希、王瑛出席会议。州级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驻大理各单位、解放军和武警驻大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大理市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区域社区负责人等参加会议。(记者 陈耀)

  大理市市民基本文明行为15条

  1.不乱扔垃圾;

  2.不随地吐痰;

  3.不硬闯红灯;

  4.不乱穿马路;

  5.不抢道行车;

  6.不大声喧哗;

  7.不到处遛狗;

  8.不随意吸烟;

  9.不乱停车辆;

  10.不插队抢坐;

  11.不乱涂乱画;

  12.不摘花踏草;

  13.不占道经营;

  14.不赌博酗酒;

  15.不讲粗脏话。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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