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大理频道 >>  要闻 >>  正文
抚仙湖沿岸增添350块护湖宣传标牌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4:09:03  来源: 玉溪日报
分享至:

  从国庆黄金周开始,到抚仙湖畔景点游玩的人会发现,在沿湖岸边显眼位置多出了许多宣传标牌,提醒沿湖村民和游客不要乱丢垃圾。  

  这批数量为350块的护湖标识牌,以漫画形式宣传《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九项的内容:“乱扔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等生活垃圾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据云南浦森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凌董事长介绍,350块宣传标识牌从9月20日起开始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投放安装,到10月10日全部安装完成。考虑到耐用性,标识牌采用铝塑板裱户外写真制作,主题鲜明、外形美观、结实耐用。  

  这是市抚仙湖管理局和云南浦森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手实施的一项护湖宣传措施,由市抚仙湖管理局出资,云南浦森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制作和安装。标识牌的安装投放范围覆盖了沿湖旅游景点及环湖路。 

  据了解,自抚仙湖一级保护区环境卫生实施市场化运作以来,云南浦森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三家中标的企业,其在承担抚仙湖环卫工作,确保沿湖日常保洁质量的同时,还通过播放护湖口号录音、保洁员对游客发放宣传资料和口头宣传等形式,主动参与护湖宣传。

  (记者 邢定生)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0007612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