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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坚持生态立县守护碧水蓝天
2018-07-06 14:23:41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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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初晴,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综合整治后,蓝天下的银江河县城段。(摄于6月7日)

  2016年以来,永平县围绕“生态立县”战略目标和“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全力抓好水、土、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前,县城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空气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超过85%,县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水质优良率为100%。

  治水方面。制定了《永平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水十条》工作台账,梳理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和工作清单,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加快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和乡镇中心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4337万元建成日处理0.8万吨的永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6.5公里。同时,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编制,推进龙潭箐饮用水源地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水质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

  治土方面。制定《永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编报土壤环境治理项目,细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各部门监管责任。积极配合省、州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水稻主产区水稻重金属污染监测和城乡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作。

  治气方面。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更新完善了《永平县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推《永平县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2017)》,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采用手工监测的方法对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每个季度监测。加大企业脱销、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情况督查,倡导和推行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三年来,共淘汰落后产能800吨,关闭非煤矿山2座,关停技术落后、污染严重企业1家。严控移动源污染,加大工业、建筑和道路扬尘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规范检验机构检测行为,审批机动车环保检测线1个。

  除此之外,永平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实行部门联动,从严从实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年来,共开展现场执法检查255次,出动监察人员 817人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1件,罚款101.86万元;依法取缔河道采砂户13户,关停33户,划定禁采区;依法取缔县城周边石材加工经营户13户,由政府投资400万元重新规划建设石材加工园,实行入园生产、统一管理。

  通讯员 张馨 文/图(大理日报)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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