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贪污贿赂罪有些什么规定,我们该怎么区分……”2月22日,收假第一天,永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李智勋给60余名纪检干部讲授了《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的有关规定。这是永平“清风讲堂”2018年第一课,也是该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集中培训。
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针对纪委干部对法律法规不熟悉、转隶干部对党纪党规不熟悉的实际情况,永平县纪委在原有“清风讲堂”的基础上,增设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板块,定期对全体成员开展党纪党规和与国家监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推动人员思想融合,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
培训活动自2月22日开始,每周开展一次,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授,首轮连续开展一年。
通讯员 杨红艳 (大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