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精准扶贫工作一段时间以来,笔者经历了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等一系列工作,特别是在经历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后,深刻地感受到“四议两公开”正成为新的治村时尚和农民群众闲谈的新热点。“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是指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经村党组织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将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整个过程。实践证明,“四议两公开”融决策、管理、监督、落实为一体,充分发挥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实现了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制、村级“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
“四议两公开”是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最大公约数。在村民自治领域,民主管理是一种群众参与下的多数人管理多数人的管理;民主监督是“自下而上”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监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交给群众,重大事项全程公开,让人民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让农民群众有了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精准扶贫政策帮扶的各项权益得到保护,事关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议两公开”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寓于“四议两公开”,无疑“四议两公开”是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最大公约数,也是村民自治的最好注解。
“四议两公开”最大程度地化解了农村基层矛盾。脱贫攻坚不仅不是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事,也不单单是村级组织的事,更是全体党员干部、全部贫困群众的重大关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干部、党员、群众的智慧汇聚在一起,不仅减少了基层盲目决策、急功近利,有效避免了决策失误,而且调动广大村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村民权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村里的重大事务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由村民通过规范的程序自己议、自己定,使农民群众有了表达合法权益的正常渠道和路径。实践证明,由于“四议两公开”实施效果好,在一些矛盾突出的领域,干群关系得到缓和,一些长期困扰乡村干部的综治隐患、矛盾纠纷也得到有效缓解。
“四议两公开”显著提升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组织部门,但是通过精准扶贫的广泛实践,笔者认为“四议两公开”已经成为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一剂良药。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始终把“村级党组织提议”放在各项程序的首位,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由村级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再行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使村党组织既是决策程序的启动者,又是“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具体流程的组织者和形成决策的推动者,从根本上保证了村党组织在领导本村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从而使农村党组织的地位和能力显著提高,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剑川县国税局 王福祥(大理日报)